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綠化植樹原本是大家有責的工作,由于執法力度不夠,現實中經常發生損壞綠地的違法事件。下面是一則發生在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區的毀綠事件。
17日上午,讀者杜先生打進熱線電話說:“同協路靠近大農港路的一片工地上,近千棵樹被連夜砍伐了。這些樹長這么大不容易,砍了多惋惜啊!”
記者上午趕到現場時看到,由于已經開始填土施工,被伐林木數目已經無法確切估量。根據砍伐面積和剩余林木的栽種密度推算,被伐林木可能多達近千株,其中多數是直徑10厘米左右的香樟樹。
然而,蹊蹺的是,江干區綠化辦相關工作人員表示,這片林木的砍伐沒有經過審批,現在,城管執法大隊和江干區綠化辦都已參加調查。
工地負責人:村民自覺砍的
建塘村一位副村長在電話里表示,這片土地是用于拆遷安置房建設的,詳細工作是由“丁橋新城指揮部”負責的。“指揮部和村民簽過協議的,也向村民支付了林木補償金。但到底誰砍了,你們可以再去指揮部了解一下。”
昨天在工地現場,一臺挖掘機正在舉行管道填埋施工。一位陳先生自稱是工地配套工程的負責人。陳先生指著曠地上的一些大坑說:“這些多數是普通的香樟樹。個別有幾棵長得比較好的,已經移植走了,其他都是昨天晚上村民自覺砍伐的。”
江干區綠化辦:砍伐未經審批
對于近千株樹被砍,江干區綠化辦的工作人員虞先生卻明確表示:“這片林木的砍伐,沒有經過審批。”
虞先生說,在林木砍伐審批、處理歷程中,一定程度上還存在著“公”、“私”有別的現象。“舉例說,這片林木照樣歸村民小我私人所有,小我私人砍伐私有林木的行為,原則上需要經過綠化辦審批,但實在我們難以統領。”
“如果是開發商征用了這塊土地,向村民支付了林木補償金,那林木產權就不再屬于村民小我私人所有。這種非私有林木的砍伐,必須經過綠化辦的嚴格審批后才能舉行。”
不外,虞先生一定地說:“不管情況是屬‘公’照樣屬‘私’,既然沒有審批,那砍伐就必須馬上截至。我們了解情況以后一定會依法處理。較快下周就能有用果。”
在得知這件事以后,江干區城管執法大隊的工作人員也表示,將馬上派人調查林木被砍一事。時報將繼續關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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